2015年11月13日 星期五

中藥商期約修法 劉盛良清正廉潔

中藥商期約修法 劉盛良清正廉潔
中國時報》[2008.01.18] [張孝義/台北報導]
中藥商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涉嫌行賄立委案,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十七日偵查終結,起訴前、現任立委八人。特偵組在偵辦中發現,全聯會的行賄對象也不是「人人有獎」,而是依賣力程度論功行賞,不過,有的立委接受了「贊助款」,有的則嚴詞拒絕,所以結果也大不同。
藥事法修正期間,民進黨立委李俊毅及國民黨立委劉盛良都是出力甚多的委員,李俊毅在程序委員會中,兩度把藥事法修正案排入付委的議程中。劉盛良則在八十七年五月卅日凌晨,當時的立法院長劉松藩決定將法案退回委員會時,劉盛良立即提案進行表決,藥事法才順利通過三讀。
李俊毅劉盛良出力甚多
李俊毅在八十六年十二月,在台南縣歸仁鄉的服務處,退回中藥商全聯會代表致贈的一百萬元,但已經知道中藥商團體會對他協助修法的行為錢行賄,所以,當八十七年九月間,中藥商代表再次到李俊毅家中致贈一百萬元,由李的妻子代收。
檢察官認為李俊毅已明知中藥商團體會交付金錢,就是期約修法通過,而李俊毅沒有退回,所以由整個行為認定,李俊毅仍是收受賄賂。
劉盛良則在中藥商公會代表致贈二百萬元的同時,不但拒絕收受,更向對方明白表示「這是違法的行為」,之後雖然仍有收取廿萬元,但當時已是第四屆立委選舉成立競選總部之後,收款地點在競選總部內,同時,與當初的一百萬元也有相當差別,沒有犯罪事證,檢方才予以簽結。
邱垂貞功勞最大拿最高
至於收受六百萬元的廖福本,原先與中藥商公會達成的協議是一千萬元,並且陸續收受了六百萬元,為了掩人耳目,還要求換購郵政禮券交付。不過,中藥商公會事後評估,要感謝的對象非僅廖福本,而且已經支付了六百萬元,才不再支付後謝的四百萬元。同時,全聯會人員在偵訊時供稱,他們認為廖福本很惡劣,不值得再付錢,所以沒有再付最後的四百萬元。
至於拿錢最多的立委邱垂貞,除了胞兄是中藥商,與中藥商感情匪淺外,並且因當時的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林光華的修正案版本不符中藥商的期望,替中藥商提案他們自行草擬的版本,在審查時強行護航,成為功勞最多的立委,也獲得最高額一千零十萬元的「贊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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