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紀念館卻糟蹋民主
《愛客網》[2007.12.6]
江彥震
今天台灣為了「大中至正」這四個字吵得沸沸洋洋,民進黨主張把大中至正這四個字改成自由廣場,而北市府不准執政黨拆,雙方派出大批警力,為這四個字劍拔弩張,互相對峙。還演變成民眾開車撞傷記者群的不幸事件。
中正紀念堂是為了紀念先總統蔣公而建,民進黨執政要改為台灣民主紀念館,不管是中正紀念堂,還是台灣民主紀念館這只是一種名稱,教育部為了要更換大「中至正」四個大字,忙著跟北市府鬥法,大家質疑教育部有時間處理意識形態的政治問題,卻沒有把當務之急的教育問題處理好,應有所為而不為,根本就是本末倒置,浪費社會資源。
究竟「大中至正」的意義為何?釋義為「極為公正,不偏不倚」。其出處則是源於明朝王守仁(王陽明)「傳習錄」上卷,「不知先生居夷三載,處困養靜,精一之功,固已超入聖域,粹然大中至正之歸矣」。剛好跟先總統 蔣中正名字一樣,不知道是先命名,在找出處,還是巧合已不可考了。
中正紀念堂建於民國六十六年 由秦孝儀奉命興建。那「大中至正」這個四個字的字體採用歐陽體,是由書法家楊家麟靠鐵絲綁麻繩,再用紅土寫上大中至正。因趕著鑄銅字,現場沒筆沒墨,楊家麟先是把紙貼在立著的三夾板上,再用棍子、鐵絲綁著麻繩,沾紅土和水來寫,重得拿不住,寫得一頭一臉。且紅土水一直往下流,連秦孝儀等人都幫著修,楊家麟說:「因此,我寫得不太好。」後來楊家麟再次應邀寫「大忠門」、「大孝門」,有時間用大毛筆好好地寫,「我是滿意的。」
台北市政府為阻擋教育部拆卸中正紀念堂的「大中至正」牌匾,提起假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認為,行政院文建會與北市文化局各有指定國定或市定古蹟的權限,且依法不得對行政處分提出假處分,11月30日 裁定市府敗訴。但裁定書中也指出,市府文化局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將中正紀念堂定為暫定古蹟,文化局依法得執行管理維護、修復古蹟等公權力,若有毀損的犯罪行為,不待向法院提出假處分的聲請,「可逕行逮捕現行犯」,或依相關法律規定究辦。
行政法院指出,文化資產保存法舊施行細則曾規定,國定古蹟高於市定古蹟,但舊施行細則現已被廢除,新法並未規定國定古蹟優於市定古蹟的效力,目前也沒有任何法規規定市府指定古蹟後,得以排除中央機關的國定古蹟管理權。
也就是說,市府文化局和文建會對於古蹟的指定與管理,各自有權限,而國定古蹟與市定古蹟也沒有誰優先的位階問題。
台北市政府文化局長李永萍表示,假處分被駁回與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行事是兩件事;目前文化局與文建會均為中正紀念堂主管機關,只要未經文化局同意,任何人施工拆除「大中至正」牌匾都屬違法,將移送法辦。
此外,中正紀念堂更名工程標案,30日晚完成決標,得標廠商應於12月8日 完成。教育部長杜正勝指出,「我們會按照既定工作去做」。三項標案包括正門牌樓更名,將「大中至正」字體拿下,兩面掛上「自由廣場」字體;主牌匾更名工程,將「中正紀念堂」字體取下,換上「台灣民主紀念館」;還有「自由廣場」兩面、「台灣民主紀念館」等15個新鑄字體製作。
在號稱民主多元化的台灣,竟容不下一個中正紀念堂。一紙行政命令,草草率率搭個鷹架,民主紀念館就這麼掛牌了,揭牌時完全沒有歡欣鼓舞,反倒是館內館外圍著拒馬蛇籠,群眾衝突一觸即發,中央與北市府的過招正方興未艾。這就是台灣的民主經驗?執政當局要紀念、彰顯的竟然就是這種可恥的民主!?
如果一座好好的中正紀念堂,長期被臨時鷹架包圍著,不同立場的群眾隨時瀕臨衝突,原有的休憩空間化身政治鬥場,甚至結局如何還會受到選舉結果的影響,請問這是在頌揚民主,還是在糟蹋民主呢?如果要讓這個公共空間擁有更多的民主色彩,何不選擇依循正規的民主機制運作呢? [96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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