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7日 星期四

國務機要費會是最後一根稻草嗎?

國務機要費會是最後一根稻草嗎?
《世客網》[2006.7.21]
江彥震 台灣時事評論員
國民黨籍立委邱毅出示總金額逾新台幣七十萬元的八張君悅飯店「手寫」、「連號」且「時間倒序」的二聯式發票,質疑杏林製藥董事長李碧君交到總統府核銷國務機要費,要求審計部查明國務機要費是否涉「假發票、真報帳」。僅管審計部數次赴總統府,要求會計部門提供完整國務機要費查帳資料,但府方提供的資料仍不完全,「總統府究竟在遮掩什麼?」,審計部日前也對總統府開出「審核答辯書」,但到目前為止,府方仍未答覆相關疑點。
審計部發言人王永興表示,依照審計法規定,審計部對查核的支出憑證有疑義時,總統府可在接獲審核通知後提出聲復、答辯及覆議,整個審計程序預計需三個月。如發現帳目有問題,必須釐清是管理問題或者公務人員不忠不法,如果是行政責任的問題,會通知府方查明相關人員責任,報總統府秘書長處理;如果涉及不法且事證齊全,將移送檢調單位及監察院處理。
據說,調查是在現場進行,規定卷檔不可攜出,又不可影印;要待九月才有結果。我們認為不公布調查結果,國人將如何期待真相?而且,就憑「九月才有結果,結果不能公布」這兩點,必將使國人對總統府與審計部完全喪失信任感。
這次總統府「國務機要費」疑案之所以特別值得重視,有幾個因素:第一、這不只是第一家庭成員被指涉案,而是直接關係到總統和其職位;第二、這有別於政商的利益輸送,而關係到國庫公帑有無遭到貪瀆濫用;第三、這也非僅是一時之投機取巧,而可能是長期、官僚利用制度製造假帳,以圖利或方便個人。尤其,此案初非因在野黨揭弊而爆發,而是總統府副秘書長卓榮泰在記者會中主動出示的單據啟人疑竇,且與當事人李慧芬指述君悅飯店發票可能流向第一夫人的說法發生對照效應,才引發了這次的查帳行動。總統府拿來證明自己清白的單據,竟是如此漏洞百出,發票上沒有抬頭,卅萬的「禮品」沒有單價、沒有細目,報銷的單據沒有經手人、沒有騎縫章。人民當然有理由懷疑總統府的帳目可能造假不實。
因此,對「國務機要費」真相之追查,其實遠比趙建銘關說賣官,或趙玉柱侵吞吳清友政治獻金,更令國人關注。此案不僅直接檢驗陳總統個人的廉潔,更因為任何經費變相遭到侵吞,都是取自全體納稅人。總統府每年五千萬元的國務機要費,等於總統私人的小金庫,但並不表示總統可以濫用這筆經費,甚至使其變相進入私囊。以卓榮泰出示的官邸尾牙禮品發票為例,這筆費用要當成國務機要費用報銷,審計部也許無可置喙;但是,這張發票的形式和內容是否符合會計作帳要件,「禮品」的科目是否實際就是「禮券」,有沒有不法或造假,報銷是否符合政府會計原則,這是人民關心的重點。
審計部更要查,在相關帳目中,有無以君悅飯店單據定期報銷的費用;如果有的話,其來源是否與李慧芬有關。這項疑點,已不止是國務機要費的運用可以有多寬鬆的問題;試想,如果李慧芬的發票被拿去報銷為國務機要費用,那就是總統府製造假帳,從公庫掏錢放進自己的私囊了。總統在授權的範圍內自由運用國務機要費,那是他的特權;但如果把不實的開銷灌進這個帳目名下,那就是涉嫌詐騙公帑。審計部既已發動調查,就不應只是虛晃一招,做做樣子,或畫地自限。再說,「國家機密保護法」亦絕不是為了保護貪瀆而設;國務機要費再神聖,不容有人上下其手。亦即,審計部要查的是那些帳目是否涉及不法;當然不會洩漏查帳中得知的「機密」,但也絕不可包庇隱瞞查帳中可能發現的舞弊情節。不洩漏「機密」,不縱容不法,這應是審計部的立場。總不能說玉山官邸尾牙宴的禮券發票竟也涉及「國家機密」,不准查、查不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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