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事務行政科」考試應先通過「客語認證」
江彥震/國會助理(新北市板橋區)
《客家基本法》於99年1月27日公布,規定於國家考試增訂客家事務相關類科,以因應客家公務之需求。去年考試院也增設了「客家事務行政科」,並初次舉辦高普考,結果錄取的6人中有4人完全不懂客語,而且有一對居然還是福佬(閩南)籍的夫妻檔!這樣的考試完全背離《客家基本法》的初衷旨意。
據了解,所謂「客家事務行政科」除了加考〈客家歷史與文化概要〉、〈客家政治與經濟概要〉之外,跟「普通行政科」沒有兩樣,只要考前熟記背誦即可得高分(一般戲謔貝多芬),對提升客家事務的行政效率與搶救客語的效果仍然有限。
正好日前考試院公告要修正高普考應考資格,我們藉這個機會建議考試院,今後報考高普考「客家事務行政科」的資格應規定須先通過「客語認證」,考試科目也應將客家民情、風俗、生態、實務以及客家當前所面臨的問題等列為考試內容。如此,才能嘉惠客家族群,讓客語有「起死回生」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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