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30日 星期六

課徵奢侈稅勢必使經濟景氣更惡化

課徵奢侈稅勢必使經濟景氣更惡化
江彥震 台灣時事評論員
財政部研擬課徵奢侈稅,讓有能力買高價奢侈品的人多繳一點稅。準備對高價消費品,像是高價手表、汽車等課奢侈稅。這項措施主要是為履行當初賦改會通過遺產及贈與稅降稅案時,學者提出應該課奢侈稅的配套。目前很多國家課徵奢侈稅,除了美國、加拿大,鄰近的中國大陸、日本、韓國都有,課稅項目最普遍的是珠寶、船舶、飛機、名表、高價汽車等,稅率從百分之一到百分之卅三不等。
目前不管是有錢人或窮人,購物時全按百分之五繳營業稅,負擔一樣,並未根據消費力差異而有不同考量,為了矯正這樣的不公平,加上社會M型化問題嚴重,也希望藉由奢侈稅解決部分所得分配不均的問題。不過,可以確定的是,稅收並非開徵奢侈稅的目的,因為根據財政部賦稅署試算,如果對十萬元以上的手表、珠寶課奢侈稅,以百分之廿稅率計算,一年稅收約頂多增加廿七億元。
現行最低稅負制,納稅人除一般的綜所稅,如果再加上特定保險給付、未上市上櫃股票所得等收入,只要超過六百萬元,就要繳百分之廿的最低稅負。而奢侈稅則是在原本已經有的貨物稅、營業稅等稅目之外,再附加奢侈稅。
而買高價品係富人的消費行為,但也是消費行為的一種,它的刺激消費功能,一人大過幾十人甚至幾百人的消費功能,鼓勵富人買高價品的消費比政府發放消費券的效果更顯著。富人賺的錢也是辛苦賺來的,對於他們的消費不宜有仇視的心態。如果被課奢侈稅,他只好到國外沒有課奢侈稅的地區消費,再不然就在海外置產。這樣不但徵不到他的稅,反而替其他國家刺激消費活絡景氣;以前珠寶店、名表行、汽車商從富人賺的錢可以養好幾位員工,富人吃肉,窮人還有湯可喝,現在連湯都沒有了。倒不如,修法抵(減)稅案,鼓勵富人捐獻公益,補助學校文教,貼補政府健保費,協助地方建設等,其效果更佳。
奢侈的定義不易,且無明確標準。社會上對奢侈性的消費雖然有模糊的概念,但實務上卻不能以此作為課稅的依據與標準。一般而言,或以產品的價格高低為取捨,或以產品的類別為區分。產品的價位越高,或產品類別被歸屬於高所得者所偏好者,便越可能被列為奢侈稅課稅的對象。諸如高價汽車、別墅與高爾夫球證等產品,即為奢侈稅課徵的對象。
而且課稅技術也是不容易克服的難題;首先就是要找出課稅的理由,因為消費行為具有高度自主性,買高價名牌貨的消費大眾,只要經濟能力許可,選購奢侈品是彰顯社會地位的方式之一,沒有對與錯。其次,現行消費稅種類已不少,「奢侈稅」明顯再加重對特定消費行為或商品課稅,造成重複課稅的現象。因此,要選擇對哪些奢侈品課稅,又不會演變成稅負過重的現象,並非易事。
再者,奢侈往往不是來自商品本身,而是價格,部分被認定是奢侈品的貨物,譬如鑽石、手表、珠寶等,多有體積小、價位高的特點。重稅可以凸顯課稅公平,但也將因稅重促使交易轉入黑市或海外,嚴格考驗政府查緝的能力。
最重要的是,課稅時機才是決定成敗的關鍵因素,值此全球經濟不景氣,人人財富縮水,政府要對高價奢侈品加課奢侈稅,必將使得消費行為受某種程度的抑制,導致部份產業業績下滑、減薪、甚至裁員,造成失業率升高,擴大了經濟蕭條效應。因此,此時此際實不宜課徵奓稅。[2009.2.27]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