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說,為擋住《海峽兩岸和平促進法》通過,該打就要打,該流血還是要流血。上月二十七日台灣“立法院”表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組織法》及《海峽兩岸和平促進法》,民進黨及臺聯黨團採取焦土抗爭策略而使得議程陷入癱瘓,讓藍軍所推動的兩項爭議性法案因而被擋了下來。本月十一日院會再次進行甲級動員要求表決處理,仍然被綠營以流血衝突阻擋。
管制民進黨搞“台獨”的“緊箍咒”
《海峽兩岸和平促進法》究竟是一個什麼樣的法律呢?它在兩岸關係中能產生什麼樣的影響,以至於讓藍綠兩大陣營可以為此大動干戈呢?其實,《和促法》草案確實打中了陳水扁當局的要害,尤其是其將“一個中國”、“九二共識”、以及“四不一沒有”等原則和承諾法制化的手法,無疑是管制民進黨當局進行台獨分裂活動的“緊箍咒”。其中最令民進黨當局難堪的是,法案將陳水扁並未貫徹落實的“四不一沒有”變成了法律條文,倘若日後陳水扁再進行抵觸“四不一沒有”的“公投制憲、台灣正名”等“台獨”活動,就會被視為“違法”,應受法律制裁,這也難怪泛綠陣營會對此氣得暴跳如雷。也正因為如此,民進黨秘書長李逸洋攻擊該法案是台灣版的“反分裂國家法”,並聲稱一旦該法完成立法,就等於向大陸及全世界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與中國的“反分裂國家法”互相呼應。
推動兩岸事務、促進兩岸和平
親民黨所主導提出的《兩岸和平促進法》,主要是要設置一個由“立法院”各黨團依比例推薦產生的“兩岸和平協商特別委員會”,來推動兩岸事務、促進兩岸和平。但此舉將影響到臺當局對兩岸政策的主導權。民進黨方面指這法案形同中國《反分裂國家法》的子法,是將“一個中國”原則法制化,傷害台灣“主權”。臺聯黨等綠營“立委”週二在“立法院”院會,即高舉反對向大陸投降的“統一法”等標語牌,大聲抗議;“立法院”門口也有獨派團體聚集,辱罵此法是“出賣台灣”。
親民黨在草案的總說明中表示,台灣目前的“執政者”為了不擔上出賣台灣的名譽而不敢單獨推動兩岸和平進程,進而造成兩岸關係停滯不前。親民黨的這一草案目的是為了化解兩岸的戰爭危機,促進和平。黃義交說:“說我們是共產黨的同路人,說我們是出賣台灣的利益,其實民進黨過去幾年來,把台灣推向跟大陸軍事的邊緣化,才是對台灣的不負責。”
陳水扁接受路透社訪問時指出,對於台灣二千三百萬民眾來說,他認為目前最有利的思維和選擇是“爭取拖,不怕談”,因為愈急愈怕,那對台灣就愈不利。他還批評了國民黨前主席連戰和親民黨主席宋楚瑜到大陸的訪問。他說,兩位在野黨主席為了趕搭“大陸熱”這部車,必須要接受大陸所提出的前提和條件,必須接受所謂的“一個中國”和“九二共識”。台灣方面假如急著和中共談判的話就不得不接受中共的前提和條件,而接受這些前提和條件,實際上就等於是接受了結論。因此,他在處理兩岸問題上的態度是,必須要堅持“和解不退縮,堅定不對立”的政策和策略。
阿扁“過河拆橋”的後遺症
還記得今年初“民親和”、“扁宋會”的戲碼唱到最高點的時候,民進黨高層對和促法是怎樣的“樂觀其成”,當時民進黨還計劃提出一個對案來進行協商,“陸委會”甚至還宣佈今年將是兩岸關係發展的關鍵年,結果到現在呢?親民黨結合國民黨“立委”換穿布鞋準備強推和促法,民進黨“立委”則綁布條準備抵制抗爭到底。而試想親民黨今天這麼“不顧一切”,不就是當初陳水扁對宋楚瑜的“過河拆橋”所促成的嗎?結果從頭到尾兩岸和平促進法連個起碼公共討論的過程都沒有,就這麼推上火線表決了,如果強行通過了,未來會不會真的促進兩岸和平猶未可知,而新的朝野政治風暴又要啟動了。其實整個問題的癥結,在於一方只想片面主導,整碗捧去,另一方則是負隅頑抗、全力報復,最後贏者卻不一定是真贏,輸者更不認輸,而全體台灣人,肯定全都是輸家。
來源:文匯報 作者:江彥震(台灣時事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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